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快速发展,境外公司(如香港公司、BVI公司、开曼公司、美国公司、英国公司、塞舌尔公司、新加坡公司等)越来越多的出现在中国境内的各种场合,与之同时,境外公司法律意见书在各部门的需求也越来越多,如公司上市、并购中国境内企业、在国内银行办理信贷业务、股权质押等,相关单位都需要境外公司注册地律师对此公司的相关文件进行审核后出具法律意见书。
境外公司意见书,即由国际律师对此境外公司相关文件进行审核,然后对其出具意见书,是由公司宗主国律师对此公司的真实性,目前状态,财务状况等各种数据收集整理之后,从法律专业角度给出的综合评价。法律意见书是律师执业中的重要文书。一份形式严谨、结构缜密、分析准确、论证精当的法律意见书不仅是律师为客户提供专业法律服务的工作指南,同时也是律师对纷繁复杂的各种法律关系宏观驾驭能力和微观操作技巧的充分展示。
1. 法律意见书内容
(a) 一般而言,国内须要就境外公司以下各个范畴出具法律意见: 一般母公司上市, 其子公司需做以下7点调查
1. 该公司设立的合法性;
2. 该公司存续的合法性;
3. 该公司的股权情况及历次股份变动的合法性;
4. 该公司境外投资的情况;
5. 该公司现行的章程及其历次修订的合法性;
6. 该公司有权机构已经做出的决议的合法性;
7. 该公司及董事的诉讼、仲裁和行政处罚。
(b)有一些当事人可能要求一些特别的法律查证,在法律许可下,敝所的法律意见书亦可包含一些特别的查证要求。
(c)您所提供的法律意见书范本内容是可行的。
2. 办理程序
(a)首先,须要客户确定委聘,然后敝所将会出具一委聘函。
(b)客户须在敝所委聘函上签署确定指示,并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
(c)当事人提供所须文件,包括: 境外公司的法定记录(Statutory Records)﹑公司2年内的核数报告﹑及其他所须资产证明(假若法律意见书须要就有关资产作出确定) 等等。
(d)在客户提供所有文件,并且做出所须审查后,敝所将草拟法律意见书。一般而言,敝所在得到客户书面确定及缴付前期律师费按金后5个工作天内出具一份意见书草稿。
(e)最后,待客户确定意见书草稿内容后,敝所签发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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